松山仪器15年专注多元素快速分析仪器设备生产研发,我们竭诚为您服务!
客户服务热线0731-52376933
您的位置:首页>>技术支持

技术支持

联系我们

湘潭市松山仪器有限公司

邮 箱:2676768488@qq.com
手 机:19907327696/13637326238
电 话:0731-52376933
地 址: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7号(省造纸研究所综合楼)

化学实验室常用仪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24-09-14 06:24:03人气:215

化学实验室常用仪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




 

  1.试管:用来放少量药物.少量试剂在常温或加热条件下反应的容器容器,可用于制备或收集少量气体

 

  使用注意事项:

 

  ①可直接加热,用试管夹夹在距试管口1/3处。

 

  ②放置在试管内的液体,不加热时不得超过试管体积的2/3,加热时不得超过1/3。

 

  ③加热后不能突然冷却,防止试管爆裂。

 

  ④加热时,试管口不应面向任何人;加热固体时,试管口略微向下倾斜。

 

 

 

  2.烧杯:在室温或加热时,用作反应容器配制溶液和大量试剂

 

  使用注意事项:

 

  ①石棉网上应放置加热,使受热均匀。

 

  ②用玻璃棒搅拌溶解物质时,不能触及杯壁或杯底。

 

  3.量筒:用于测量液体体积,精度不高

 

  使用注意事项:

 

  ①不能加热和量取热的液体,不能作为反应容器,不能在量筒中稀释溶液。

 

  ②量液时,量简必须放平,视线应与量简内液体凹面的最低部分保持水平,然后读出液体体积。

 

  4.集气瓶:配合毛玻璃片,可用于气体的收集和临时储存

 

  使用注意事项:

 

  ①在瓶口和毛玻璃片上涂抹一层薄薄的凡士林,以提高气密性

 

  ②覆盖玻璃片时,应从边缘插入

 

  5.酒精灯:化学实验室常用的加热热源

 

  使用注意事项:

 

  ①酒精灯外焰温度较高,加热时用外焰加热。

 

  ②添加酒精时,酒精灯的体积不得超过3/4;酒精不得少于3/4;l/4。

 

  ③绝对禁止在燃烧的酒精灯中添加酒精,以免发生火灾。

 

  ④绝对禁止用酒精灯点燃另一个酒精灯。

 

  ⑤使用酒精灯后,必须用灯帽盖灭,不能用嘴吹。

 

  ⑥不要碰倒酒精灯,如果洒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烧,应立即用湿布盖住。

 

  6.胶头滴管:用于取少量液体

 

  注意事项:

 

  ①滴灌不能平放或倒置,以防止液体流入橡胶头

 

  ②添加液体时,应垂直悬挂,不要接触容器内壁,防止污染滴管

 

  7.滴瓶:用于储存少量液体

 

  注意事项:

 

  ①碱性试剂不能长期储存

 

  ②当需要填充碱性溶液时,使用软木塞或橡胶塞

 

  8.漏斗:分为普通漏斗.长颈漏斗.液体分离漏斗。普通漏斗用于过滤或将液体转移到小口容器。气体发生器中注入液体的长颈漏斗。液体分离漏斗用于分离不同密度和不溶的液体,也可随时向反应器中添加液体。它也用于提取和分离。

 

  9.玻璃棒:用于液体搅拌或转移时的引流。常用于溶解.稀释.过滤.蒸发.量浓度试验

 

  注意事项:

 

  ①搅拌时,不能接触壁

 

  10.托盘天平:用于精度要求不高的称量,精确到0.1g。附重是衡量物质质量的标准。

 

  使用注意事项:

 

  ①称重前,天平应稳定,游泳码应放在刻度尺的零处,天平应调整左侧.右边的平衡螺母,使天平平衡。

 

  ②称量时将称量物放在左盘,重量放在右盘。重量要用量子夹取,先加重量大,再加重量小。

 

  ③称量干燥的固体药物应放在纸上称量。

 

  ④易潮解.玻璃器皿中必须称量腐蚀性药物(如氢氧化钠)。

 

  ⑤称重后,将砝码放回砝码箱,将游码移回零处


 

 

0731-52376933